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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8-03-05

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共湖北信息工程学校委员会
20183
 
湖北信息工程学校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检查和考核。
2.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推行痕迹管理,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清单精准履责,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领导班子成员延伸。
3.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推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成为常态。
(二)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强化“基层、专业、实绩、廉洁”用人导向,着力选拔一心向党、一心干事、一心为民、廉洁从政的干部。
2.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选任基本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3.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创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常态。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
2.认真开展“普纪”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学风、文风、会风、作风,改进调查研究,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
3.积极参与全市“整顿干部作风、整治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条件和土壤。
5.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做到按规定收费,按规范程序收费,杜绝乱收费。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
2.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得咎。
3.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家庭环境。
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党务、政务、校务公开等制度,对权力行使进行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认真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继续做好廉洁教育系列读本的学习使用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的意识。
6.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推动权力清单和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重点抓好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助学金发放、学生就业推荐、社会性考试办考、社会培训、名优教师推荐、干部任免等事项的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坚持防控无盲区、无盲点。
(五)配合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旗帜鲜明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办案,支持纪委、监察室工作,及时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支持纪律审查、监察调查、问责追责。
2.围绕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3.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各类信访举报件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二、责任追究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按照《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鄂发[2016]11号)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荆门职业教育集团党委书记:
 
湖北信息工程学校校长:
 
学校分管负责人:
 
处室负责人  :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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