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术论文发表与认定的温馨提示
来源:本站 更新时间:2026-06-01
各位老师:
近期,教科处陆续收到多位老师关于学术论文认定相关问题的咨询。为切实保障大家的学术权益,避免因不慎发表到假刊、套刊或不规范刊物而影响职称评审、成果认定,甚至带来学术不端风险,现从服务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整理以下识别建议与不予认定的期刊类型,供老师们参考。
一、正规学术论文认定的基本条件
1.认准“双刊号”,缺一不可
正规期刊必须具备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号)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号)。凡缺少任一刊号的期刊,均不具备合法、规范的出版资质,请务必避开。
2.核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所有合法期刊均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可查。请务必核实期刊名称、CN号等信息与备案内容完全一致。若查询不到或信息不符,说明该期刊未经国家批准,发表在此类刊物上的论文不予认定。
3.论文须在知网、万方、维普首页可检索
发表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三大数据库之一的首页(非仅指该刊自有页面)实现检索。凡仅能在期刊自建网站、第三方聚合平台或数据库中无法直接检索到的论文,均存在较大风险,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明确不予认定的主要期刊类型
以下类型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定,请老师们在投稿时重点避让:
1.仅有国际刊号、无国内刊号的期刊
即通常所说的“国际刊”“纯境外刊”。
很多老师容易被“ISSN号”误导,但国内认定必须同时具备CN号。
2.国家新闻出版署查不到的期刊
包括假刊、套刊、盗用刊号等情形。
3.会议论文及会议论文集
无论是否带有ISBN号,也无论会议级别,一般不认定为学术论文。
4.增刊、专刊、特刊、副刊
正规期刊正常刊期之外出版的版本,一般不予认定。
5.论文(作品)集、论文集
以“论文集”“学术论丛”“作品集”等名义出版的汇编刊物,不属于期刊。
6.内部刊物、内刊
仅限内部交流、未公开发行的刊物。
7.境外机构主办的中文期刊
在境外注册、面向国内征稿的中文期刊,游离于国内监管体系之外。
9.中科院预警期刊名单内的期刊
包括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以及各单位制定的“校内预警期刊”中的刊物,在预警有效期内发表的不予认定。
如对某一期刊或发表渠道存有疑虑,欢迎随时联系教科处,我们愿协助核实、共同研判。请大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我校良好的学术生态。
教科处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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