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信息工程学校会计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
来源:本站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6-21
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
专业大类: 73财经商贸大类
专业类:7303财务会计类
专业名称: 会计事务
专业代码: 730301
专门化方向: 企业会计事务、会计服务
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基本学制:3年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品质和劳动素养,掌握必要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素养,掌握会计职业本技能、专业领域拓展技能、财务软件操作技能、信息技术运用技能和新技术应用与操作基本技能,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财税代理记账及咨询公司、智能财税共享中心等单位,胜任出纳、会计、收银、报税、财务软件咨询与营销等岗位,从事发票开具、票据录入分类整理、代办企业工商登记、企业税务登记、及社保等会计事务工作,且具有较强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四、职业面向
五、培养规格
(一)综合素质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2.具有社会责任感,履行公民义务,行使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遵法守纪、履行公民道德规范和中职生行为规范。
3.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为专业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具有理性思维品质,崇尚真知,能理解和掌握基本的科学原理和方法,能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事物、解决问题、指导行为。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理解生命意义和人生价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运动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6.具有一定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了解古今中外人文领域基本知识和文化成果,能够通过1~2项艺术爱好,展现艺术表达和创意表现的兴趣和意识。
7.具有积极劳动态度和良好劳动习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行为,形成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成功生活的意识和行为,在劳动中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8.具有正确职业理想、科学职业观念和一定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变化。
9.具有良好的社会参与意识和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热心公益、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10.具备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创新思维。
(二)职业能力
1.掌握中职生所必备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等文化基础知识;
2.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3.掌握会计基本核算方法、核算程序;
4.熟悉与会计职业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5.了解最新的会计信息技术运用手段及会计核算软件的使用方法(1+X等级证书(初级)等);
6.具有点钞、文字录入、小键盘输入、会计数字书写等会计基本技能;
7.具有使用新技术基本技能,包括大智移云概论、财务机器人基础与应用等;
8.具有进行企业出纳工作的能力;
10.具有进行企业收银服务工作的能力;
11.具有进行企业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的能力;
12.具有进行企业税务登记、税务核算与税款申报的能力;
13.具有撰写一般商务文案、会计基础文书和交流沟通的能力;
14.具有熟练应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15.具有从事会计服务机构代理记账、报税、工商事务办理等工作的能力;
16.具有从事财务共享中心票据收入、整理、归档等工作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一)开设课程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课、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教育、历史,以及其他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职业素养等限定选修课程。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二)主要课程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要求(对口升学适当增减)
2. 主要专业(技能)课程教学要求
(1)专业核心课
(2)专业(技能)方向课
(3)专业选修课
(4)综合实训
综合实训是本专业必修的校内实训环节,要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岗位能力需要为依据,通过手工记账或借助财经类仿真实训软件等方式,有序开展综合性实训项目,对本专业职业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应具备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进行系统化训练,为学生未来就业或创业打下基础。
七、教学安排(2.5+0.5)
(一)教学时间安排
注:学校加强实践性教学,学时安排达到总学时的50%。
(二)教学进程安排
备注:教学进程安排表中合计175学分,其中专业选修16学分可作为置换学分,不作为毕业必修的学分,因此后面毕业条件只需修满159学分即可。
八、实施保障
(一)师资条件
1.师德师风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职业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因材施教、以爱育爱,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展示出默默奉献的职业精神。
2.专业能力
(1)专业带头人应拥有行业的的专业视野和实践经验,具有专业前沿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管理强,在本区域或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较好地把握相关行业、专业发展态势,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潜心课程教学改革,带领教学团队制订高水平的“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有力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课程研究能力和实施能力,能够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性、观摩性等教研活动,能够组织专业团队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建设新型教学场景,优化课堂生态,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打造优质课堂。
(3)专任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与任教学科相符的专业背景,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对任教课程有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教学胜任能力;具有一定的教学设计能力、信息化教学能力,能激发学生兴趣,高质量地完成日常教学任务;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实施,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本专业专任教师还应具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和1+X证书,高度关注大数据与会计行业发展动态,精通本专业各项相关知识,能定期下企业锻炼,更好地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定期走访企业,关心实习生和毕业生情况。
(4)我校会计事务专业“双师型”教师都取得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兼职教师经过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团队建设
我校为会计事务专业配备专业教师共计24人,其中,副教授1人,高级讲师18人,讲师5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3人,“双师型”教师16人。此外为强化实践教学,外聘7名实习指导教师。师资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好,已成为本专业教学、科研和指导实践教学的重要骨干力量。师资队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完全能够胜任本专业各门课程的教学和实践指导工作。会计专业在学校支持下成立“会计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会由企业和行业会计专家、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共同组成 。
(二)教学设施
1.专业教室
我校会计事务专业教室符合国家、省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专业建设的相关标准要求和具体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应急装置和通道;建有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配备计算机、投影仪、视频展示台、投影屏幕、音响设备等多媒体教学器材,满足信息化教学的必备条件;设计并展现出能体现会计行业特征、专业特点、职业精神的图、物、文等各种形式的文化布置。
2.实习实训基本条件
(1)校内实习实训基本条件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50名学生的教学规模,校内实习实训条件配置如下:
(2)校外实习实训基本条件
我校校外实训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需要,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配备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实训设施设备齐全,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实习方案、组织教学与实习管理。校外实训基地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稳定的校外实训企业数量,基本情况;
②实习企业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
③实习企业应具有一定数量的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以上校外实训基地要求,学校和正保财务云共享基地(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荆门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一些代账公司等企业保持校企合作关系,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专业的实验环境能保障实践教学的成功开展,实验课开课率达到100%。
(三)教学资源
1.教材
教材选用制度, 文化统一,专业通过审核,正规出版,国家规划教材。
2.图书文献资料
按照国家和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专业建设的相关标准要求和具体规定,配备与本专业相关的图书文献资料600册以上,存放和阅读场地面积应大于100 m2,应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阅。专业类图书主要包括规范性教学文件、相关技术手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法规、职业标准、实务案例等图书,建议包含下列图书文献资料:
(1)手册类、案例类;
(2)法规类;
(3)技术标准类;
(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数字资源
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数字资源。
会计教学资源如下:
九、质量管理
(一)编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
我校依据本方案,开展专业调研与分析,结合学校具体实际,编制科学、先进、操作性强的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体例格式见附件2),并滚动修订。具体要求为: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培养,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确定了我校会计事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注重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着眼于学习者的专业成长和终身发展,针对“3+2”分段培养,职教高考升学,通过制订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在现代职教体系框架内,统筹培养目标、课程内容、评价标准,实现中职与高职专业、中职与职教本科专业,在教学体系上的有机统一。
3.贯彻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开足开好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公共基础选修课程的教学内容、学时(学分)安排,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确定。具体详见前面“主要专业(技能)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进程安排”。
4.选修课程分为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中的公共基础限选课程要落实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专业限选课程是指由学校自主确定的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方向原则上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选定。具体详见前面“主要专业(技能)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进程安排”。
5.实施“2.5+0.5”学制安排,学生校内学习5学期,校外顶岗实习1学期。三年总学时数为3162,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含军训)学时占比约为42.38%(1218/(3162-288)),这里288为任意选修课时。专业(技能)课程(含专业认知与入学教育、毕业考试(考核)、毕业教育等)学时占比约为57.62%。课程设置中应设任意选修课程,其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为10.06%。
6.职业学校应统筹安排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科学安排课程顺序,参考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安排”建议,编制本校本专业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并作为“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附件。为适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门数较多、实践时间较长的特点,课程进程表和课程表编制方式,我们做到科学合理、灵活机动,开足每门课程所需学时。
学分计算办法:公共基础课程每18学时计1学分,专业(技能)课程16~18学时计1学分;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1周为1学分;专业实践教学周每周按30学时计算,1周计2学分;顶岗实习1周计1.5学分。
(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1.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技能课专业技能课教学,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强化理论实践一体化,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围绕会计核心能力培养,通过会计基础训练、会计手工综合实训、会计电算化综合实训等环节开展多维仿真训练,达到提升职业能力的目的。对于知识性、理论性教学内容,建议采用案例教学、对比教学等方法;对于方法、技能性教学内容,建议采用任务教学、角色扮演、情境教学等方法,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将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教师引导教学等教学组织形式有机结合。
2.教学管理
各学校依据本标准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学校要加强实习学生的日常跟踪管理,为学生办理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在本专业开展订单培养时,应保证必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教学要求,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合作企业要求将订单特设课程作为专业方向课程实施。
3.教学评价
(1)注重职业道德教育,构建学生、老师、家长、企业、社会广泛参与的学生多元主体德育评价体系。
(2)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体,将学生日常学习态度、学习表现、知识技能运用规范纳入课程成绩评价范围,形成日常学业评价为主、期末考试为辅的过程性学业评价体系。
(3)以职业资格鉴定基础,将学业考核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允许用职业资格证书替代一定专业课程成绩或学分。
(4)以行业、企业评价标准为依据,形成学校与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学生企
业顶岗实习环节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和实化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内容要求。
(三)严格毕业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落实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完善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强化实习、实训、毕业综合项目(作品、方案、成果)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1.毕业条件
(1)符合《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学生毕业的相关规定,思想品德评价和操行评定合格。
(2)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本专业累计取得学分不少于 159分(教学进程安排表中合计175学分,其中专业选修16学分可作为置换学分,不作为毕业必修的学分)。在校期间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并获得奖项的同学,按照奖项级别和等级,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3)毕业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毕业考核方式:(1)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社会实践等;(2)学业成绩考核,包括本专业各科目的学业成绩、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而开设的毕业综合考试;(3)实践考核项目,包括学校综合实践项目考评、顶岗实习报告、作品展示等。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并获得奖项,按照奖项级别和等级,视同其“实践考核项目(学校综合实践项目考评、顶岗实习报告、作品展示等)”成绩为合格、良好、优秀。
2.学分置换与抵换
(1)依据会计职业或岗位任职条件,选择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各1+X等级证书。鼓励学生自主参加国家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技能鉴定或证书考试;取得相关证书的,根据证书的类型、等级及难易程度分别加计2--4分,该学分可以置换与抵换专业课程,加计学分或置换与抵换课程门类由学校教务处确定。
(2)学生置换与抵换的课程不能是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和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
(3)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实践教学类课程不合格的,必须参加重修,不得用其他学分置换与抵换。
十、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
2.《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
3.《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
4.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5. 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
(二)开发单位及核心成员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