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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信息工程学校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6-27

根据市委、市纪委、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活动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以及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荆门市党员干部容错减责免责实施细则(试行)》《荆门市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以下简称“系列文件”)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好以下几方面的活动。
    (一)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讲”“考”活动。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宣教月”期间集中安排一次《条例》《监察法》和系列文件的专题学习,将《条例》《监察法》和系列文件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围绕《条例》《监察法》和系列文件,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利用“荆门清风”微信公众号,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微考堂”活动,检验学习成效巩固学习成果。(责任科室: 学校办公室,配合科室: 监察室、各支部)
    (二)抓好重点群体教育链”拓展活动。做好新提拔和重用干部、重点领城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和受处分干部回访谈心活动,配合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一次党风廉政知识测试。(责任科室: 学校办公室,配合科室: 监察室、各支部、相关科室)
    (三)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典型案例《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微电影、微动漫等,组织部分党员干部赴陈家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脸红、心颤、出汗、排毒”,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责任科室: 学校办公室,配合科室: 监察室、各支部、相关科室)
    (四)开展廉洁教育优质课(说课)竞赛活动。全面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继续做好廉洁教育系列读本的学习使用工作(责任科室:政教处,配合科室:教务处、中职部、升学部、班主任),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廉洁教育优秀案例评选(责任单位:监察室,配合科室:教务处、教研部、中职部、升学部、相关科室)暨第二届中小学廉洁教育说课竞赛活动(责任科室:教务处,配合科室:教研部、中职部、升学部、监察室、相关科室)。
    (五)开展廉洁办考教育活动。对担任2019年高考中考主考、监考教师等考试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考试法纪、廉洁教育,对考生进行诚信和考风考纪教育,层层签订责任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依法办考、规范办考、廉洁办考。(责任科室: 教务处,配合科室:升学三科、金龙泉实验学校、相关科室)
    (六)开展廉洁文化产品创建活动。围绕弘扬本土廉洁文化,结合实际,以市青少年廉洁教育馆为载体,适时组织学生赴廉洁教育基地开展参与式、体验式廉洁教育活动(责任科室:政教处,配合科室:教务处、中职部、升学部、班主任、相关科室);组织开展一次“廉洁教育进校园歌咏会”,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领作用,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信,弘扬清正廉洁主旋律,不断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责任科室:教职工合唱团、学生合唱团,配合科室:相关科室)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活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具体责任,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注重统筹兼顾。各支部、科室要把“宣教月”活动与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制定谋划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形式,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报纸、校园网、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推介“宣教月”活动中的经验亮点,不断扩大 “宣教月”活动影响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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